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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天气:阴,心情:怪
我是厉炅,我还活着。”
写到这里,厉炅惚地一顿,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写,他就着昏黄的光线把日记往前翻了几页。
只见每篇日记的第一句话,都是如出一辙的“我是厉炅,我还活着。”
厉炅皱眉,握着笔戳在纸面上,他盯着那些字,若有所思。
良久,厉炅放下笔,愉快地把刚写了个开头的日记“次啦”一声撕了下来。
他换了一页,继续下笔。
“我是厉炅,我还活着。”
字一落成,笔尖再次顿在纸面上,厉炅盯住那行字,这次看得更久了。
明明连他的脑子都还没想好该写什么,手怎么下得比脑子还快?
不理解,但接受。
毕竟厉炅也很难思考清楚这个问题,他只能把问题推给习惯。
于是他继续往下写:
“今天是上班第1天,惨遭失业。
这次不是我被辞退的缘故,而是餐厅出了问题,只能搬迁。
我的运气实在无法言说,不过幸运的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游戏为我解了燃眉之急,整整三千枚鬼币,却只要求我吃一口小点心,真叫人诧异。
或许我不必执着于寻找工作,可以转而尝试寻找游戏的场地,至少从今天的经历来看,走进游戏场地就能参与游戏。
‘游戏’所能带来的丰厚收益无疑比我凭借匮乏的记忆去工作要好的多,而它目前还没展现出弊端。
嗯,明天就去试试。”
写到这里,厉炅停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写道,
“今天那两种感觉又出现了,我觉得这无法再次忽略,如果不是邻居给予的弹珠,当时会如何呢?
事情没有生,我无法假设,但想必是不会平和解决的……
还有餐厅老板对我的态度,明明它才是老板,它对我是否过于恭敬了?
客人也是如此,还有之前的屠夫和房东老先生……由此推断,我身上应当具有某种可以被辨识出的特质,这种特质是它们展现态度的源头。
但态度异常的不包括今天的小孩和我的邻居们,所以这种特质不是所有人都能察觉到。
那种特质是什么?能察觉到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厉炅放下笔,手伸到领口摘下那只眼珠举到面前摩挲。
他又开始在乎自己失去的记忆了。
从数天前在一座桥下醒来后,厉炅就处于迷茫状态,如果不是这日记下笔的习惯,他甚至不会知道自己是谁!
湛蓝的眼珠转了转,把瞳孔向上对准厉炅。
漂亮夺目的蓝,让他更平和了一点。
忍住喉咙泛起的痒,厉炅把眼珠夹回领口,他缓缓翻了页,重新拿起笔:读书吧
“无论如何,如果我放弃寻找工作,这种特质在那些游戏场地会是极好的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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