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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重做了个封面,之前的封面字体不是很显眼,好看吗?!快夸我!
对了继续昨天的话题,没养猫但是觉得猫咪可爱的……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射nrishi,什么时候我给你们分享一期养猫心(血)得(泪史),反正一句话总结就是,养猫之后,我对我妈以前所有的不满和怨恨真的全消,只剩下浓浓的心疼了……养一个活着的会动的玩意儿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第1o章就这么公布了?
吃饭这件事情上,赵意眠也不是没有挣扎过。
但她这人吧,好像就真的没有点亮过做饭这个技能点。
别看她毕业以后,做的是写小说这种感觉和文学沾边的事情,其实读书的时候,她学的一直是理科,大学读的也是化工类的专业,按理说做饭和做实验,应该相差不了多少,但也许是根深蒂固的理工思维,让她始终很难精准地理解到做饭时候的“少量”“一些”具体是多少。
反倒是那种对食材的要求精确到几克几克的热门甜点,她成功过好几次……
但是甜点这种东西吧,也就当时鲜,吃了一两次以后,就懒得做了。
做饭也是一个道理。
吃饭固然快乐,炒菜的那个过程也还算是愉快,但是只要想到做菜还要洗菜择菜,做完饭了还要刷锅洗碗……点外卖它不香吗?她的手艺又没比外卖好到哪里去……以她做菜的方式,做出来的菜还不一定有人家外面卖的健康呢。
不过在吃了沈明初做的饭以后……
真香。
这么形容沈明初的做饭水平吧——
“我愿意洗碗。”
这可以说是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的最高评价了。
被形容成天天吃草的沈明初揉了一把赵意眠蓬松的脑袋,“有饭吃还问题那么多,是不是想陪我一起吃草?”
赵意眠眨巴眼睛,故意做出无辜的模样,“人家就是好奇嘛,毕竟你也没有这个需求不是?”
她认识的做饭好吃的人里面,高矮胖瘦都有,但就没有一个是不爱吃的。
至少没有谁是像沈明初这样,天天吃草的……她现在已经知道沈明初喝的紫色饮料是什么了,居然是紫甘蓝打的汁儿,沈明初打汁的时候见她好奇,给她到了一小杯,那个味道:
呕——
对一个顿顿离不开油盐酱醋的人来说,蔬菜打的汁简直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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