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娘,赵王是你的晚辈,不是外人啦!”
如果朱高燧听到这句话,绝对会吐血。他要做的可不是安氏的晚辈,而是安氏的老公,甘飞宇的继父。
安氏被甘飞宇的这句话说动了,决定跟着儿子一起去朱高燧的庄子玩。这样说来,朱高燧也算是达到目的了。
翌日,朱高燧亲自上门接人,带着母子两个去往他的庄子。
朱高燧的庄子离北平城有很大一段距离,马车行了一天的路才到了朱高燧的庄子,他的庄子已经接近边关了。庄子里面的田地很少,大部分是草原,蓄养了牛羊马匹。安氏现朱高燧将庄子规划得非常合理,甚至在庄子里面设置了一个纺织工坊,将羊毛纺织成粗布和毯子供应军队使用。
这一项完全震住了安氏,用羊毛织布,即便在后面的大清朝都没有出现过啊!难道这位朱高燧是个穿越者?安氏不由仔细打量朱高燧。
朱高燧现安氏打量的视线,心中得意。这是安氏现自己的好,开始注意自己了吗?却不知道自己一半的马甲被安氏给扒了。
朱高燧蠢萌的表现让安氏既黑线又好笑,这一位就算是穿越者也是一个比较单蠢的穿越者,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不是那种“劳资是主角,其他穿越者都是畔脚石,都给劳资去死”的货的,以后可以和平往来。
安氏和甘飞宇在朱高燧的庄子住下来,整个庄子就只有他们三个主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在家里面还要自在,甘飞宇玩得乐不思蜀。
“娘,一起去骑马啊!”甘飞宇如风一般跑进安氏的房间,小家伙脸上泛着红晕,看起来健康极了。
“好,你等娘换一身衣服。”安氏进入里间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男装,跟着甘飞宇出了自己住的小院子。朱高燧等在院子外面,看着英姿飒爽的安氏,眼睛一下子亮了。
“这身衣服非常适合夫人的气质。”
安氏抿唇一笑,也不搭话,只微微向朱高燧行了一礼,搭话的活儿全由甘飞宇负责。
朱高燧挠了挠后脑勺,唉,任重而道远啊!
安氏虽然会骑马,但为了不让甘飞宇怀疑——毕竟以她的经历,不会骑马才正常——装做不会骑马,需要人教授。这就便宜了朱高燧。这可是接近心上人的好机会啊。当然,朱高燧知道安氏会骑马,所以只做了个教授的样式,帮忙掩盖安氏会骑马的事实。安氏深深地看了朱高燧一眼,这个家伙真的很有意思。
等到安氏“学会”了骑马,朱高燧带着安氏和甘飞宇骑马在庄子里转悠,参观了庄子的养殖场以及各种工坊。除了纺织工坊,庄子里面还办了肉干加工坊。靠着养殖场和工坊的收入,庄子里面的人的日子过得不错,没有任何人挨饿受冻,这在寻常百姓中简直就是处身天堂一般的好日子了。因此,庄里的人非常感谢让他们吃饱穿暖的主人朱高燧。
“殿下,那里的房子是做什么的?也是工坊吗?”甘飞宇指着一处修建的房子询问朱高燧。
朱高燧道:“不错,那处是工坊,制做奶粉的。”
“奶粉?是什么?”甘飞宇好奇地问。
朱高燧答道:“奶粉啊,就是将牛奶、羊奶除去水份后制成的粉末,这样子利于保存,想喝的时候用热水冲泡就可以了。奶粉营养又健康,最长时间能够保存一年。”
“哇……”甘飞宇听得小嘴张得溜圆。
赵子昂,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本来过着悠闲的败家日常,终于追到自己心爱的女神。可是当末世来临,时局突变,苦苦追求的女神离他而去,自己也深陷丧尸之口,奄奄一息。当他已经血流喷涌的时候,机缘巧合,异变突起。本文无系统,无灵气复苏。主角不圣母,不种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末日抑情录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翻开明初的史书,里面高悬着一颗名为朱元璋的烈日,炽热的让人无法直视。但同时,一个叫做许良的名字,更如白日之新星,其光芒充斥在时代的每一个角落,即便是烈日也s...
简介关于糙汉男主的宠妻日常糙汉男主娇软女主安静的当个猛男子不好嘛,偏偏要找个小娇妻化身小奶狗,天天恨不得趴在娇妻身上,只做娇妻小奶狗,要脸干嘛,不要脸!...
一朝失足,采药误落悬崖。再次睁眼,看着堪称家徒四壁的‘于家二房’,软弱无能的爹娘带着束手无能的四兄妹,平日里还要遭受恶毒奶奶的欺压。意外现随身空间,看她如何翻盘,斗极品,强分家,带着全村人致富谁知是天意难拒还是缘分来袭,采药时意外遇到假装失忆的‘狗蛋’,原以为他离开后两人再难相遇,怎料他如牛皮糖般难甩掉(穿越极品,分家后带着空间暴富...
简介关于伪愚婿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冷静的可怕是的,在村民眼里他就是个无用的废物。做了上门女婿也成了宋家御用的小奴才。其实,他是一只变色龙!一只比变色龙还会善于伪装自己的神秘面纱。...
作品简介林梓耀重生在了一个与地球平行的时空,而他的身上,也附带了穿越者的福利,一个可以搜索地球上小说音乐影视的引擎,面对两个不一样的文化平行时空,他开始了自己的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