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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算了一下,距离写下上一篇日记,已经过去了八个多月了吧。那时候才刚刚是盛花季,我的主人才换上清凉的短袖和裙子没有几天,而如今,她已经完全包裹成一个棉花球了。
是的,就在今天,我回到了我的主人的身边。不过,这并非是因为我的主人的灵魂已经成熟,或者我或她哪一方率先服软,单纯是因为如果我再不出现的话,她可能就已经命丧黄泉,那在我精挑细选后选中的灵魂会就此消散于世间。
最近,我的主人所在的这座城市出现了化工厂因为陨石撞击而引起的爆炸,燃烧和工业原料泄漏的事件,周边的地区已经封锁,但我的主人还是一如既往的胆大心大,不晓得恐惧到底为何物,为了满足她那无底的好奇心,她竟然在夜里带着她的那只狗翻过了铁栏,孤身跑进被封锁的区域,去寻找爆炸和泄漏的根源和相关的处理痕迹。
她会这么做不是没有原因的,没有任何报道明确显示出这些信息,而我的主人的房子不远处有一条河,那些被排入河中的泄漏物和废弃物让她那边的空气变得并不如何美妙。在网络上,因为这场意外的生,舆论早已酵至沸腾,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我的主人的影子。
按照我的主人的工作习惯,我也将人群的态度分门别类,并做了一些数据的统计,令人讶异的是,对于这样一场灾难,评论的最上端居然不是为在这次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工人和家庭的哀悼,反倒是一群人对于工厂作业制造出的声音,气味,废弃物对他们完全与此无关的生活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困扰的抱怨,并且叫嚣着像这样的地方早该关门了。至于那些真正受此影响,失去了工作,亲人或是朋友的人痛苦的哀嚎,虽然也有,却大多被淹没了,如同在海中挣扎着的溺水的人高举着的双手,虽然努力伸向了天空,但露出水面的,也只有那双手而已。
不过,人确实很难对没有降临到自己头上的事情产生共情,偏偏快节奏的生活让一辆辆飞驰而过的车,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楼都变成了一把把锋利的刀,切断了人类之间本就不牢固的情感连结,生活的不如意让他们堵塞了太多的情绪,当其一股脑泄在网络之上,就会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我的主人在敲击键盘时常常会忍不住冷笑,我询问她时,她举起手指敲了敲屏幕,说:“我在想像这个人在生活中的样子。不过,即使在这里扮演的再像一头愤怒的雄狮,在现实中,他也一定像一只乖顺的绵羊,和其他羊的唯一区别就是身上的标号,就算想出声,出的也一定是颤抖的嘶鸣,毫无新意可言。毕竟,他把情绪都倾倒在这里了。”
不过,那只披起狮子皮的绵羊在装模做样的咬向别的绵羊时,有没有一瞬间思考过他们是同类呢?我猜测一定没有。这世界上还从来没有一种动物能明知对面的生物是自己的同类,却把这件事忘掉的,除了自喻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比起是否会使用火,人类应该更适合将此条列为区分人类和其他动物的条件,毕竟火是那么简单直接的事物,想操纵它只需要克服恐惧和一些技巧,而这一条对于神经闭环的复杂要求,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让其他也一样在缓慢进化的生物望尘莫及。
扯远了,还是写回我的主人吧。她这次的行动大胆又冒失,且一定会面临一些风险,但是那足以令她致命的风险,却很显然来自其他地方。
我为我的主人拦下的,是一支带着洁白羽毛的利箭。在一个在充斥着各种足以致命的工业原料的工厂,用这样一种方式杀人,这种行为简直可以被誉为一次行为艺术。
我拦下的是第二支箭,因为第一支箭被我的主人的狗挡了下来。这种愚蠢的生物,为了一点卑微的忠诚,便如此轻易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等行径只能让我笑。实际上,我利用了他。当第一支箭放出,我的主人毫无察觉,而他却支起了两耳时,我就明白,他一定会做些什么的。他已经和一条成犬一样大小了,将我的主人扑倒并不难,但很不幸,他取代了她的位置,成了那支箭射中的目标。
趁机清算了那位女士留存在我主人身边的东西,我的心情很愉悦,我握着那支箭,向我的主人躬身请罪。“很抱歉我这段时间的不辞而别,您没受伤吧?”
我的主人还倒在地上,抱着那只奄奄一息的狗。箭的力道很大,虽然射中的并非要害,但却几乎没入了他那黑色的身体,只留下一指长的箭身和雪白挺拔的箭羽。他那时还活着,但很显然已经没救了。
我的主人将他抱在怀里,抚摸着他的耳根,任由他伸出舌头,费力地,讨好地舔她的手指。她一直抚摸着他,直到他失去呼吸的能力,在他凝固的黑色眼睛里最后留下的影像,是我的主人温柔的笑容。这如果放在文学作品或是影视作品当中,会是多么感人的桥段啊,只可惜,凭我主人的视力,应该是看不见的。
趁着尸体还未僵直,她帮他合上双眼,将他抱在怀里,站了起来。我以为她会责备我,冲我生气,甚至给我一拳,质问我为什么就在这里却没有早点出现救下那只狗,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她还是像以前一样看着我,就好像我从未离开过一般,对我说道:“我想知道现在泄漏的地方怎么样了,做了什么处理,以及一些具体的照片。这件事,得麻烦你跑一趟了。我在这里等你。”
在我出现之时,远处的树丛中便出现了一点骚动,那放箭之人已经离开了,所以,我点头离开。3分钟后,我回到她的身边,将她带出这里,回到一片寂静的宅邸门口。
但她没有进屋,而是转身朝着路口走去。我收回钥匙,跟在她的身后,“这么晚了,您还要去哪里吗?”
“葬仪屋那里。你先回去吧,玛莎应该很想见你。”
她说错了,因为玛莎小姐在她今夜出门之后也离开了,现在也许在什么地方夜游吧。真是位成熟的小姐呢。
虽然确实很怀念玛莎,但我还是做了一个执事该做的事,跟在主人的身侧,随时听候差遣。葬仪屋先生看到我时很惊讶,但我的主人没有回答他的疑问,她将那只狗的尸体交给他,委托他将他装点整齐,冻在冰棺里,等她完成了手头的工作,再将他下葬。至于报酬,等下葬的时候她会付的。
说起来,在这几个月之间,我的主人与葬仪屋先生的来往之频繁,对于懒于社交的她来说,简直足以载入史册。不光是葬仪屋先生,她与其他的死神先生也有过大量的约会,一起吃晚餐,一起喝酒,偶尔敞开家门,为他们泡一杯茶,一起看一场电影。(顺便一提,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的主人也有喜欢的电影,不管哪位客人到来,她都会和对方一起观看《指环王》系列电影,在几个月间,她至少已经将这部全系列过十二小时的电影看了3遍了。)
她与他们相处的状态如同友人一般,交流日常,插科打诨,互相开一点玩笑,但总绕不开几个话题,那便是不知去向的我和留在她身体上的契约,以及是否要成为死神。
我不知道那几位死神先生是否能察觉到我就在附近,也不知道我的主人是否明白我一直注视着她,但她丝毫不避讳这种话题,感慨死神收割灵魂时的淡漠,谈论自己近来对此的思考,甚至畅想自己成为死神之后可能生的事情。虽然不想承认,但我不得不服从于一个事实——我的主人真的非常适合成为一个死神。她可以像阅读故事一样阅读一个倒在自己面前的人的走马灯,可以平静地,冷淡地,甚至是狂热地兴奋地目睹人的死亡,也可以如同一个在丰收时节的农民快活地收割作物一样收割他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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