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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她说以前。
那个特指的以前,是她十七岁的四月,像是《无雨的乡镇》中的那个令人难忘的艳阳月。
阳光的狂躁症去到末期,便泼辣而自虐,近乎求死。太阳没命地晒,终日终夜的光、无边无际的光,滔滔不绝的光。
她听完他的回答之后,感觉自己也在那场终日的盛光中消融,被蒸成水汽,所以才有那么多眼泪要流。
自以为是的爱情终结在那一天。
她离开家,狼狈地逃出去,被日光吞食,淹没。
她在奔跑的途中第一次想,或许继父是对的。
继父总说她花了太多时间学华语,又不能到大陆去,学了又有什么用?
她那时不予理睬,叔叔说中文,她也想和他说中文。水苓狼吞虎咽般学习,重新拾起她幼年的另一个母语根基。
她总是待在他身边,男人的掌心偶尔会拂过她的,问她最近中文怎么进步了那么快?
脸颊被隔着玻璃折进来的日光晒得红彤彤,一切好亮好亮,这明亮可能和她的心跳也有点关系。
她说高中了,学得比以前复杂不少,没好意思说自己多用功。
她总是这样,藏了太多的小心思,从名字开始,就让他与别人不同。
别人叫她Lena,叔叔叫她苓苓,她没告诉叔叔自己的英文名,她总是想在他那里得到一点不一样。
一厢情愿又可笑的不一样。
死灰复燃的朦胧感情,和马来西亚的雨季一样,总是潮湿,让扭曲的藤蔓在心里滋长。
他又回来了,还说要见她,她措手不及。
他说要和她结婚,她不能理解。
是他当初说:“你是我的谊女。”
她嘴唇颤地辩解:“可是我没有当您是谊父!”
欺诈者,永远从容的大骗子。
他出尔反尔怎么那么容易,轻飘飘放下,又想轻飘飘拿起。
她的一切,对他来说,都那么轻吗?
连她都觉得自己有时像个怨女,可她听见那句“嫁给我”还是会心动。
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感情啊,为何让人这么心甘命抵?
飞蛾扑火这种事,年轻时被称作拗劲,年长了就会被视为愚蠢。
她以为她长大了,学聪明了一点,见面了才知道,原来还是一样傻。
晚上在卧室里,她一个人时也不免摇头自嘲:就是喜欢,那又怎样呢?她又不是没放弃过。
十八岁后她从家里搬出去,被生活捶打过,懂事了一点。
知道他当初可能只是可怜她,外加她能帮他一点忙,所以生出一点慈悲心肠,对她比别人特别一点。 想通之后,他早已离开了这片土地,时间一久,水苓心中那点小小的怨气也早就没了。
简介关于以朝那些事故事蕴含着英雄主义乐观主义人道主义等崇高的思想与美德,给人以知识教诲鼓舞和希望。对青少年读者来说,对传承民族文化启迪智慧拓宽文化视野有着积极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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