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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飞一把被郑宇成拉起,他很清楚,这是郑宇成信任自己的重要开场:“伤没事吧?”古飞捂着伤口,摇摇头,自嘲道:“我们两个真是挺厉害,对付了这么多人。”郑宇成一改他一贯看那些小头目的棱着眼睛的标签式表情,扯唇一笑:“是你厉害。”
能从这个冷血杀手的嘴里听到一句夸奖,古飞心里暗自窃喜,只要能和郑宇成拉近关系,就能慢慢掌握到犯罪集团的内部资料!
经过此次事件,郑宇成开始慢慢信任古飞,他开始现古飞有一些不一样,混这个江湖的人,很多知识标榜义气,而实际上却未必真的是以义气为先,也许在很早的老江湖当中,一些人的确是靠义气博得了自己的江湖地位,但是到了现在的这个时代,往往是以金钱关系为主,而既然人和人的关系涉及到了金钱,就会变得庸俗不堪,这恰恰是郑宇成最嗤之以鼻的。
所以他素来看不上在易正兵手底下混的那些所谓的头目,包括黑鹰,他们只是遵照着商业规则,看在金钱的份上仰人鼻息观人眉宇,他们对易正兵和自己说话的语气永远都是谄媚讨好像条狗一样,如果易正兵哪一天不能再为他们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他们自然态度也会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
郑宇成看不上经济利益关系下的人际关系,他跟着易正兵也完全不是为了钱,因为易正兵是他的伯乐,是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恩人,他从小就是一个被人嫌弃的孩子,父母因为生育的小孩太多,将原本看上去最孱弱的他送给一远房亲戚,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养父母没过多久就因病双双去世,不得已他又被送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但是他得到的名号却不怎么好听,亲生父母嫌弃他回来又变成了一个累赘,当着他的面骂他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养父母,只要稍不顺心则对他非打即骂,那时候家里所有的孩子犯错,最后受到责罚的一直都是郑宇成,那个时候的他,根本没有任何的尊严可言,活得卑微而苟且……
可是年幼的郑宇成偏偏倔强敏感,他终于忍受不了亲生父母对他的虐待,不甘屈从于自己的命运,于是带着简单的衣物离家出走。
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哪里都去不了,甚至连杂工都不要他,他只能躲进了深山,自己做了一把弹弓,每天用石子射杀树上的鸟,地上的野兔,把它们简单地用火烤制一番满足自己的五脏六腑,久而久之,他的射杀技术日渐精进,他似乎有这方面的天赋,射杀到的猎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他开始把猎物扛下山去想换取一些金钱,因为他仅有的衣物已满足不了他慢慢拔高的身躯。
当他把一小头野猪扔到老板的面前问这可以换多少钱的时候,老板诧异的眼神将他从头到脚扫视了一个遍,他望着眼前这个破衣烂衫头都脏成一缕一缕的年轻男孩,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郑宇成昂着头,他的眼睛里有与生俱来的傲气,即便他此刻像个野人一样,却丝毫没有低人一等的气势:“我需要钱买衣服,告诉我它值多少钱?”他伸手指着野猪。
老板审视了一下被打死的野猪,他惊讶地长大了嘴:“你拿什么把它打死的?”“石头。”准确来说,是一石头射中了它的双眼,趁着野猪嘶叫狂吼乱了阵脚的时候,他拿起一块大石头稳准狠地朝着野猪的天灵盖上面一砸——直接毙命。
这不光是靠技术就能完成的工作,还需要胆识,老板思了又想,从钱屉里取出一千元递给郑宇成:“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和我去见一个人?”
那是郑宇成第一次见到易正兵,正在打高尔夫的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均是人高马大冷峻精壮,而那时候的易正兵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穿着黑色衬衣、深色休闲裤,气质和身后的两个男人完全不同,他望着郑宇成的面容上挂着笑,看上去不像是一个犯罪集团的继承人,倒像是一个富家公子。
易正兵眼力很准,他一眼便能看出郑宇成是一个好苗子,尤其是在欣赏了他的“作品”之后,他点燃了一支雪茄,对郑宇成说道:“你叫什么?”“郑宇成。”“有没有玩过枪?”“没有。”“那我给你枪。”
说罢易正兵的一个随从便拿出一支枪递给郑宇成,郑宇成摸索了一下手枪:“这个怎么用?”随从告诉了他手枪的使用方法,郑宇成便对易正兵说道:“我现在还不能打给你看,给我一个礼拜的时间。”“好。”易正兵摊了摊手,他权当郑宇成在说了一个笑话,一个从来没有摸过手枪的男孩子,一个礼拜难道就能成为神枪手?
而恰好时间就过去一个礼拜,郑宇成焕然一新地走到了易正兵的面对,对他说道:“麻烦你打出一个球。”
易正兵微微一笑,依言而行,高尔夫球迅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郑宇成只是迅抬手,瞄准,射击,只听砰的一声——
高尔夫球顿时溃不成样!
易正兵拍了拍手掌:“好。”复而又拍了拍郑宇成的肩膀:“我喜欢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郑宇成冷冷地盯着他:“我凭什么要跟着你?”“因为你渴望被关心,渴望得到你缺失的一切,但是你又不懂得用什么方式找回它们,而在我这里,我可以弥补你,我能读懂你内心的想法,能看到你内心不惜燃烧一切、也要追寻自我的冲动,你需要一个知己,而我就是你的知己!”
当时年幼的郑宇成的知识面是贫瘠的,他不懂得如何去形容易正兵的这番话带给他的感觉,他只是内心的直觉告诉他,也许自己的价值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才能挖掘出来,他不想当一辈子的野人,而易正兵恰好就是他最好的选择的出口。
他觉得易正兵是个有思想的男人,跟他年幼印象中所听说过的穷凶极恶的罪犯完全不同,他睿智冷静,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掌控全场,他对待郑宇成毫不吝啬,似乎真的将他当做自己的亲生兄弟一般,会在所有弟兄的面前告诉全部的人这是他易正兵最好的忘年之交郑宇成。
郑宇成满足了,他要的其实很简单,他要被人尊重要被人仰视要被人高看一等,这些易正兵完全都满足了他,所以当初他才敢妄言我易正兵是最懂你郑宇成的人!
所以即使跟着他杀人,郑宇成也觉得天经地义,而且他的天赋极高,在易正兵手下的犯罪高手们手把手教导之下,他第一次作案就取得了十分完美的成绩,计划周密天衣无缝,最重要的是,他每一次的作案都是亡命之徒的心态——
他根本不怕死!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在自己的亲生父母那里死过一次了,再死一次又有何妨,死根本没有什么可怕,而他在一次次的对峙之中现没有几个人敢拿自己的命随便去玩去博的时候,他内心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更甚一分!
以一敌十,完美的激战,他一直都面无表情,仿佛死在他面前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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