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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盯着梦露那双圆润的大腿,馒头男怅望许久,依依流连着,像是领导来下乡来视察池塘里养着的甲鱼似的。直到杯子里的水也盛满,他方才迈着方步,四平八稳地端坐在我对面,再回头望一眼梦露玉柱子似的大腿,再叉开自己的一双矮短腿,摆出一副皇帝要用膳的架势。
“吃吧!”
邢大胡子坐定之后,笑着摆手招呼道,他二十多岁的女朋友也热情微笑。
话音未落,那馒头男庄林便抄起筷子,瞄准那块个头最大、肥瘦兼宜的排骨肉,夹起来就往圆嘟嘟的小嘴里塞,一张肥肥的脸登时一鼓一鼓的。灯光下,他的嘴唇像是忽闪着钻石般的油光,两腮和喉咙一抖一抖,活像田间卫士刚吞下一条害虫。
何曼曼不动声色地瞥他一眼,继续向邢大胡子讨教工作经验,余光却依旧能瞥见对面的他用膳的光景。只见他用筷子灵活地抖掉了盆中的红油汪汪的白菜,夹起一大筷子肥白的水煮鱼。
此时,邢大胡子正兴奋地“想当年”:“我二十六岁的时候,出的第一本小说……”
“老邢,你的水煮鱼怎么这么咸。”
忽地,那庄馒头鼓着皮球似的腮帮子,一歪头吐一口鱼刺,以一种十分挑剔的语气打断道。
曼曼扫一眼他冲着灯光下黑洞洞的鼻孔,一口绿茶差点没噎着呛着。
“有那么咸么?我可是一边尝着加的盐。”
邢大胡子自己夹一筷子,何曼曼也尝了一口,味道恰在好处。何曼曼终于没有忍住,十分不爽地用自己的激光眼狠扫那个清华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
“来,曼曼,喝一杯?”
邢大胡子举杯,何曼曼忙端起自己的那杯茶,邢叔叔胡子一动,看一眼庄林,只见他正在全神贯注地呲牙剔油汪汪的鱼骨头。
像过了一个年似的,终于吃完这顿饭,何曼曼乐得什么似的背起包,笑说:“叔叔,天色太晚了,我家远,我早点回去吧。“刚一说完,那庄林急忙起身:“我明天也要早起,都要坐地铁,一起吧。”
刑大胡子也急忙说:“小庄,那么晚了,你送送她!”
何曼曼这人最大的优点之一便是很少给人拆台,于是和这位馒头兄双双上路,出于好奇,我问他:“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呀?”
庄林一抬眼镜,十分学术而自豪地回答道:“我在看卡夫卡的小说,你呢?”
何曼曼随口答道:“我正在张爱玲的《怨女》,觉得真的不如《金锁记》呢。”
只听这馒头男十分惊喜地道:“你能看懂《金锁记》?像你们这样的外行人,真是难得呀!”
外行人。
何曼曼抬眼端详了这位貌不惊人的大才子,深呼吸一口,也不和他恼,笑得一脸谦虚:“我好歹也是出版社的小编,怎么也算三分之一个内行吧。”
清华的大才子庄林依然严肃而庄重地否决了她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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