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八戒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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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纹回头,做了个“过来”的手势。

好在沈棠没笨到大大咧咧的踩着咯吱咯吱的雪走过来,虽然做不到踏雪无痕,但有风声的掩饰,踏在雪上的那点轻微的声响也就微不足道了。

沈棠刚过来,诺纹指了指帐篷,做了个沈棠完全没看明白的收拾,一句话都没说的躲了起来,沈棠正纳闷儿什么意思啊,耳朵里突然捕捉到一声轻微的响动,两条黑影从帐篷里窜了出来,锋利的刀锋反射着雪亮的白光,携着险恶的杀机和灭绝人性的毒辣,攻向沈棠。

这一瞬间,沈棠突然就领会到了那个手势的意思:你来当靶子,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媳妇儿其实你可以贴着我耳朵说的。

无暇分神,手中宝剑已经出鞘,镇定从容的迎上了霸道的杀人刀。

——之前的那一把珍贵的精灵宝剑还在一点红手里,诺纹于是又为他量身打造了一把趁手的剑,尽管没有那位高贵的精灵女王的头发做装饰,不过同样是天下无双的神兵利器。

沈棠从来没有现在这样拼尽全力地与人以命相搏的经历,所以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实力究竟到哪个程度,叶孤城说他能名列江湖十大高手之列,结果雪山里随便碰上的两个人贩子都这么厉害,要不是诺纹先解决了两个,另外一个在帐篷里没出来,不然再加上两个,沈棠恐怕就只能落荒而逃了。

所以他很怀疑叶孤城所谓的“十大高手”是参杂了水分的,给他这个皇帝的面子才往好了说。

沈棠心里郁闷,却不知道他口中的“人贩子”心里更苦逼,他们是亡命之徒没错,但绝对是亡命之徒中的佼佼者,因为这次对象的身份更特殊,关系着他们能不能得到一个大助力,容不得丝毫的差错,所以那位才把他们五个给派了出来——要知道,以往再棘手的任务、再难对付的对手,那位都没让他们排名前十的出过手,更别说一次动用五个人,还是这种难度系数在他们看来根本不值一提的任务。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不敢大意,更不敢因为任务“简单”就有丝毫的松懈。

谁知道一下子就折损了两个人,如果不是因为老三和秃鹰换班太安静了,秃鹰迟迟不进来,他们根本不会发觉有变——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个可怕的暗杀者?

真是太坑爹了。

更坑爹的事情马上发生了,又一次短兵相接之际,沈棠一剑挥出,感觉就像是砍鸡蛋似的,“咔嚓”一声脆响,其中一把刀居然碎了,沈棠微微吃了一惊,对方也被骇的怔了一下,这人发愣不要紧,沈棠的剑势可停不下来,在砍了“鸡蛋”之后,沈棠又有了一种切豆腐的感觉,宝剑几乎毫无凝滞的抡了一个饱满的半圆,碎了杀人刀,断了恶人头,旁边的那位兄弟即使知道生死之际不能分神还是控制不住了晃了一下神,就这个功夫,场外一支飞来的箭结束了他的生命。

惊险的开头,乌龙的结束。

沈棠呆了片刻,默然无语的转过身,目光投向诺纹。

诺纹就在帐篷外面站着,手里拿着弓,给沈棠比了个都解决了的手势。她旁边贴着一个小孩儿,小孩儿脑袋上戴了一个大帽子,帽子压下来,几乎盖住了他半张脸,抱着诺纹的大腿,脑袋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身体摇摇晃晃,跟喝醉了酒的酒鬼似的,要不是抱着诺纹的大腿,早摔雪地上了。

沈棠发誓他看到了小鬼嘴角慢慢地流出来的口水,糊到了诺纹裤子上。

……这都能睡着,得多缺心眼。

凤舞九天5

沈棠和诺纹救下的孩子是个小呆瓜,不哭也不闹,问他点什么,就睁大眼睛瞧着你,一副傻乎乎的破小孩儿模样,身上也没有能证明他身份的信物,不过从小孩儿的贴身衣料上能肯定,这孩子必然皇室贵族出身,那样的布料,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用的。

不过,不管查清楚小孩儿是什么身份,或者怎么把他送回父母身边去,都得先从西域回到中原才能考虑。

沈棠很快就知道,带小孩是个技术活,也是个体力活,这小孩不是呆瓜,呆瓜怎么会懂得用眼神向他们求助?下山后的第一天沈棠就深刻的体会到,小孩子真是个麻烦的小东西,猫嫌狗烦。

雪山上常年积雪不化,山下是实实在在的盛夏时节,虽说在充满了少数民族风情的西域小镇,各族人民都有,穿什么衣服都不嫌奇怪,就是诺纹的银发蓝眸在金发红发碧绿眼眸的异族男女随处可见的小镇里也不显得那么突兀,不过要是还穿着不合时令的衣服在街上走,肯定会被围观的。

因此一下山,两人并一小孩儿就往有衣服卖的地方冲。

等三个人再从里面出来,完全大变了模样,就算是寒暑不畏终年都是几套相似的衣服来回换的诺纹也在沈棠的“逼迫”下挑了一身衣服换上,诺纹所属的泰勒瑞族的精灵对银子有着异常执着的偏好,她挑选的衣服上缀满了银饰,头上脖子手腕和脚脖子上戴着的全都是银质的饰品,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在阳光下简直要把人眼闪瞎,偏偏诺纹十分喜欢,仗着自己是大款的媳妇儿,扫荡了整个小镇,东西全都藏在空间里,打算以后轮替穿戴。

据说是某个皇室贵族的小孩儿似乎受了精灵的影响,挑选东西的口味也开始向极致的闪亮和骚包靠拢,跟在两个闪亮生物身边的沈棠简直就像某个民族的奴隶俊小哥,一身寒酸不能见人的装备,牵着马匹,低声下气的跟在大小主人的身后,全身上下唯有脑袋上迎风招展的奇异小花彰显着与他低调朴素的作风格格不入的风~骚~

仿佛是银闪闪的一身行头突然唤起了身体里的贵族血统一般,在下山途中一直显得乖巧懂事的小孩儿突然变得娇气起来,不乖乖的自己做着,一扯泡芙的衣服,在叮咚的响声中张开手臂:“抱。”

诺纹把他抱起来放在腿上,顺手把小孩儿的饭碗拨拉到这边,好方便他继续吃。

谁知道小孩儿又转头一瞧沈棠,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喂。”

沈棠:“……自己吃。”

小孩儿眨眨眼,企图用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打动这个男人,沈棠无动于衷的扒拉着碗里的饭,小孩嘴巴一扁,回头说了句让沈棠从凳子上掉下去的话:

“娘亲,九儿要爹亲喂。”

沈棠扶着桌子爬起来,看着小孩儿,脸上带着一种被雷到后的“卧槽”和另外一种被拍了马屁心里舒坦又甜蜜的愚蠢表情,裂开嘴笑的一口大白牙,眼睛眯的看不见,声音柔和,乐呵呵的说:“小混蛋不要乱叫人。”然后颇为爱怜的捏了捏小孩儿肉嘟嘟的脸颊,“真可爱~”接着端起了小孩儿的饭碗,慈爱的说道,“来,大发善心伺候你一回,张嘴——”

小孩儿:“啊——”

诺纹:“……”

沈棠一整天的好心情持续到了晚上睡觉被人叫醒之后,从那只小肉手上沈棠知道叫自己的是谁,他本来不想搭理的,以为小子叫不醒自己一定会放弃,谁知道小东西非常有毅力锲而不舍的用小手掐沈棠的脸捏他的鼻子,跟叫魂似的,小小声的、一下又一下的叫“爹亲爹亲”,沈棠睁开眼睛,看了眼身边“睡”的很香甜的诺纹,一脸苦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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