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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姜和熊格格对视一眼,皆奸诈地笑了起来。苏杭从二楼窗口探出脑袋,喊道:“你们笑什么呢?一脸猥琐!”傅姜仰头,眯眼笑道:“想你呢,小杭杭。”“滚!”苏杭骂完,便缩回了头。然而随即,苏杭突然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熊!格!格!”熊格格一缩脖子,拉着傅姜撒腿便跑。傅姜问:“怎么了?”她小声回道:“快跑,快跑,我昨天刚将以苏杭和泊宴为主角的bl漫画发到网上了。”说完她顿了顿,补充了四个字,“人名,没改。”傅姜眨了一下眼睛,说:“为了捧红你的那些漫画,我今天早晨将他们二人的视频也发到网上了。”两人对视一眼,然后撒腿狂奔。苏杭站在二楼,气得脸都白了!他气愤地转回身,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继续看那些在网上流传开来的视频和漫画。他爆发出强大的戾气,咬牙道:“熊格格,我要杀了你!”傅泊宴抱着小娃娃,站在他的身后,浏览着那些漫画和视频,十分中肯地给出了一个建议:“最好顺道解决了傅姜。”三天后,苏杭和傅泊宴又在同一个网站上,看见了另一幅四格漫画。漫画中不但有苏杭和傅泊宴,还多了一个新人物——小娃娃。画面一:小娃娃问傅泊宴:“爸爸,我是从哪里出来的?”泊宴答道:“你是从‘菊花’中爬出来的。”画面二:小娃娃试图往一朵怒放的菊花里钻,结果弄得满头菊花瓣。画面三:苏杭问小娃娃:“你为什么弄得满头菊花瓣?”小娃娃信誓旦旦地道:“我要爬回菊花里面去,多扯出几个弟弟妹妹一起玩!”画面四:苏杭捂着屁股,泪流满面。(全文完)番外:谁的寂寞,恰逢花开?(一)我算不上专职画家,我只喜欢漫画,喜欢在自己遐想的世界里,寻求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在我的世界里,我可以掌控别人的生死,可以放大自己的喜悲,可以肆无忌惮地恣意妄为!在我的漫画世界里,我便是……神!说实话,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掌控力,让我觉得不再是一个胆小懦弱、感情过于丰富的男人。呵……胆小懦弱、感情过于丰富,这样的词儿,从我的嘴里说出来,感觉十分别扭。也许,在别人眼中,我只是个强大的毒舌男。殊不知,从一个小男人成长为毒舌男,不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其中的心酸,绝对是他妈一部血泪史!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恋爱过。那种单纯的喜欢,想要永远在一起的心情,是令人难忘的。也正是因为难忘,所以伤人至深。初中时,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名字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欺骗了我的感情,一面说着如何如何的喜欢我,一面却偷偷地和另一个男孩子在交往。当东窗事发,她脚踏两只船的事情被曝光,我跑去质问她的时候,那个男孩子也在质问她是不是脚踏两只船。如果说,她勇敢地回答是,我可能会原谅她的多情。但是,她竟然对那个男孩子说,我只是一个娘娘腔,她当我是小妹妹!小妹妹?!我擦……去你妈的小妹妹!我每次在不经意间回忆起这件事,都忍不住想要爆粗口。我不习惯隐忍,所以,爆了。但是,在当时,最为可悲的是,我只会躲在阴暗的角落,偷偷地哭。每次想起我那时候的窝囊样子,我都有种想要摧毁一些的冲动!最好,能用几个炸雷,将过往崩它个细碎!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令人恶心的初恋,所以我才努力让自己变得百毒不侵。江湖规矩,在别人对你下手之前,你先将对方撂倒,这便是赢。秉着这个真理,我练就了先发制人、一招毙命、口淬冷箭等多项技能,但凡遇敌,无往不利。我身边的助理一个接着一个地换,十有八九,是被我骂跑的。说实话,我不在意。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哪里有那份闲心,去记住谁的那张大饼子脸?去扼腕谁离开时的背影?!曾经,我的感情是那么的纤细,以至于总是被别人影响。看着别人开心,我就快乐;看着别人落泪,我便伤心。当我意识到,自己不能主宰自己的感情时,我毅然决定,要改变现状。也许,正是因为我渴望着这种改变,所以才有了今天“木亢”。看着别人为我所描绘的故事尖叫、伤心、兴奋、悲伤、愉悦、痛苦,我坐在电脑后面,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我想,这辈子,我不会再被别人主宰感情。这辈子,我便是“木亢”!也许,正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脚踩两只船的初恋恋人,所以,当熊格格对我说:“我从来没以为自己是谁,我只是我,熊格格!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傅姜,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不让自己犹豫,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你。我想,如果你恨我,就让你早一点儿恨我,然后早一点儿忘记恨我,早一点儿去爱别人。苏杭,我对不起你,只是因为让你心痛了,但并不是对不起你的这段感情!至于我和傅姜的事,是我俩的事,我自己会衡量,会解决。如果你非要用话刺痛我的心,报复我对你的伤害,我接受。”的时候,我才会强迫自己冷静地放手,不去恨她,不去伤害她,不去……撕裂她!只有天知道,我真的想……撕裂她!然后,一口一口,将她送入口中,用我锋利的牙齿刺穿她的肌肤,撕开她的血肉纤维,用舌尖去品尝她血液独有的味道,然后慢慢咀嚼着咽下,让她沿着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胃,慢慢融入我的血液,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这样,即便是死亡,也没有人可以将我们分开!呵……恐怖吗?难道没有人知道,我爱她已经至疯至狂?!不要以为,只有小叔叔会疯、懂得疯、能够疯,傅家人的血液里,流淌着的,除了冷血,便是癫狂!我若不狂,便是情殇——这话,是傅姜说的,我直到失去熊格格之后,才体会到其中的真正含义。午夜时分,辗转难眠之时,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时,我也曾为爱痴狂,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妈地!越想越烦躁!我用力捶了一下床,坐起身,走到书桌前,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只铅笔,想画些什么,用笔杆子宣泄一下那些堵塞在我胸口的复杂感情,却……一片茫然。是的,一片茫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不知道是因为失恋带给我的伤,太深,干涸了我的创作灵感,还是因为身边缺少了那个女人的陪伴,影响了我的正常发挥?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铅笔在画质上排着单一的线条,整个屋子里除了那种寂寞的沙沙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包括我的呼吸声和心跳。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和心跳?!哎……已经失眠了多少个日夜了?偶尔的浅睡,对于我而言,都是弥足珍贵的,然而,我他妈地并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这样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想那个没用的女人,去怀念我们那猥琐的曾经。猥琐?呵……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熊格格,真是恰到好处。貌似认识熊格格之后,我光顾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呕吐不止,后果严重。幸好,熊格格在家。她用那单薄的身体将我背起,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拦到一辆私家车。她将我送到医院,为我解开纽扣,脱下外衣,方便医生诊治。那时候,虽说我的脑子有些迷糊,但是意识却是清醒的。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吸了吸口水,喃喃道:“真……白!”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身,说出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头!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感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入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医院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必然然要去的地方。第二次进入医院,是因为大哥和熊格格逃出绑匪窝之后,我们在医院里完成了逃亡大会师。当看见熊格格躺在冰冷的白色病床上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种颤抖,源于恐慌。大家都亲眼目睹了俘姜是如何在乎熊格格的,却没有人知道,我隐忍的感情。时过境迁之后,我偶尔还会抬起我的双手,嘲笑它们一番。如此稳的一双拿画笔的手,却也能抖成那个样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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