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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他羡慕归羡慕,可不敢动自己也去开一家宠物店的念头,还是老实守着自己的生活小铺吧。
林子天在门口坐了一阵,渐渐有经过的人停下了跟他们说话,平常村里的人都习惯到小卖部门口坐着聊天。
小彩一大早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朝这边飞过来,他伸出手臂,朝空中喊道“小彩,过来。”
鹦鹉飞了过来,用爪子抓着他的手臂,稳稳站住,在他的手臂上来回走动,嘴里说道“大家好。”
他以前看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养鹦鹉最大的成就感是当它在蓝天中自由自在飞翔的时候,你伸出手臂,它愿意停下飞翔,落在你的手臂上。
以前林子天对这些话没有太大的感触,直到小彩的到来,他才能体会到写下这句话的人的心情。
“你这鹦鹉真是绝了,我上次还听到它在背诗呢,背的比我家小子好多了,真是聪明。”
姜越从货架的一角拿出一袋已经开封的瓜子,倒了一些到手心,小彩立刻欢快地叫了一声,飞到他的手上,啃起了瓜子,他继续说道“你们知不知道,小彩每次吃完还会说一声谢谢,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知道知道,小彩也经常来我家,它还陪着我家二妮背英语单词呢,一人一鸟叽里呱啦一通,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刘大嫂接着说道。
“小彩也来我家......”
说起鹦鹉,大家的话匣子打开了,一个个说得起劲,林子天汗颜,原来小彩每天在村里晃悠做了这么多事情,整一个交际鸟,从村头到村尾,每一家都不落下。
小彩吃完瓜子,果然如姜越老板所说,认真地说了一声谢谢,飞回来林子天的手臂上。
林子天拎着袋子,领着小彩往家里走。
吃过午饭,林子天泡了一壶野菊花茶,这野菊花是他上个星期从田埂上揪下来晒干的,味道还挺好的,有一股淡淡的清香,不过分浓烈。
小彩站在桌子上,好奇地凑近杯子,往里面瞧了瞧,林子天拿出一个茶杯,倒了一点野菊花茶进去。
小彩低着头喝了一口,嫌弃地晃了晃脑袋,不喜欢野菊花的味道。
“小彩,我们去山上摘些野菊花吧。”林子天站起来,把大门关上,对鹦鹉说道。
“野菊花不好喝。”小彩说道。
“那你去还是不去?”
“去。”
从林子天屋子的旁边上山,还不到半山腰的距离,山坡上有一片野菊花,一丛一丛的小黄花铺满了大半个山坡。
走近一些,它的香味跟泡出的茶一样,淡淡的,闻起来清爽舒服。
林子天在摘野菊花,小彩在他身边飞来飞去,他在采摘间隙中抬头一看,小彩正在追逐围着野菊花采蜜的蜜蜂,把它们通通惊得飞起来,小彩还不罢休地把它们赶走。
林子天摇了摇头,加快摘了一些,小彩飞回他的肩上“前面有稔子,我们等会儿去摘稔子好不好?”
林子天原本是不答应的,鹦鹉最近天天在外吃很多零食,他挺担心小彩吃多了上火,但小彩一直在他耳边唠叨,他只好在回去的路上随手摘了几个,顺便吃了几个,偶尔吃一下,味道不错。
小彩在前面飞着,等它飞回来林子天身边的时候,他手上的稔子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小彩委屈地说道“你吃了四个,我只有一个,你要补偿我的损失,晚上开一包新的坚果就原谅你了。”
“不开新的坚果,四个稔子欠着,等二妮她们上山了,我让她们摘给你。”林子天拒绝道。
“二妮是我的朋友,她摘的稔子是给我的,不用你说。”
“那我让二妮额外给你摘四个,就这样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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