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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缝里。
周嘉怡和铁蛋躲在里面。
我拿着长矛,秉着呼吸,勉强挤在最外面。
狼群窜动的声响还有沉闷的呼吸,逐渐靠近。
从我们头顶上方一个接一个地飞跃,成群地跳到我们之前待着的空地。
狼王蹙动着鼻子,不停地在空气里嗅来嗅去。
它追着某种味道,慢慢地跟踪至周嘉怡之前坐着休息的地方。
那块石头上,有她伤口沾染的血迹。
狼王舔干净血迹后,仰天长啸。
“嗷……”
人类的血迹,激出野狼的兽性。
这也难怪。
因为开景区的缘故,附近几个山头的野兽都被赶向深山。
僧多肉少,哪有那么多食物可分。
所以才导致这些狼群面黄肌瘦,皮包骨头,看见吃的才会这么兴奋。
狼的嗅觉甚至比狗的还要敏锐。
用不了多久,定然会找到我们藏身之处。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咬咬牙,一个疯狂的主意冒了出来。
我把手枪递给铁蛋。
用手指了指狼王。
意思是,狼王才是他的靶子。
我拿着长矛,刚要起身。
铁蛋猛地拉住我,疯狂地摇摇头。
我明白他的担心,递给他一个坚定的眼神。
我把自己的命看得这么珍贵,怎么会轻易拿它开玩笑。
常年在野山里行走,我有过几次碰到狼群的经历。
有几次是险而又险地躲避。
也有几次,是正面应对。
狼是群居动物,对付它们,只需要对付头狼。
我拿着长矛,从洞里钻出去。
狼群立马就现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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