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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镇上搭了齐牧川顺丰牛,去时他手里还带着戒指,等回去戒指就没了,他刚来大队时,我记得他也没戴戒指的习惯啊,是不是很奇怪。”
付文臣仔细回想,齐牧川确实没有戴戒指的习惯。
他又没结婚,而且带戒指也麻烦,没几个当兵的喜欢带戒指,行为确实怪异。
“他说去镇上干什么了吗?”
“说是去见朋友,有没有可能是见对象,戒指给对象了?也不对啊,要是送给对象的,肯定是要他自己戴很久或者自己买的戒指,他手上没有戴戒指的痕迹,不像是经常戴的,要是买的他自己戴啥,大小还正正好好。”
付文臣敏锐察觉到事情不简单,齐牧川很反常。
“你还记得戒指的样子吗,画下来我去查查。”
白天刚见到,姜兰记的很清楚。
她翻出纸笔,一笔一画画出戒指的模样。
戒指很宽,是古铜色,上面有一个很古老的蛇的形状,缠绕在戒壁上。
姜兰画的惟妙惟肖,付文臣看着就像自己看见一样。
他接过画,“我明天就托人打听打听这个戒指的来源。”
查戒指需要时间,在没确定戒指的用处之前,两人按兵不动,像往常一样上工下工。
姜兰在办公室依旧很无聊,没几个他来看病,来的除了长红大队的工人,其他工人都没有来看病的,还是不相信姜兰的医术。
没人来看病,她一开始还很着急,到后面就直接摆烂了。
信出去,姜兰父母半个多月才收到。
姜儒之每天累的像狗,修铁路的工作他一点也不会,光是熟悉就熟悉了快半年。
下了班,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正好遇到来送信的邮差。
姜儒之现在唯一的动力,就是女儿的信。
他欣喜接过信,拿钥匙开门,宋晓君这时正好回来,看到他手里的信,眼前一亮。
“是兰宝的信?”
“是,还好几封呢,她肯定憋不住想写信,一股脑写了这么多。”
每天修铁路,两人衣服脸上每天都脏污不堪。
夫妻俩进屋,顾不上洗脸,只洗了手,迫不及待拆开信看。
姜兰写了自己现在状况,她很好,吃的好,穿的好,工作也好,还找了个很好的男人。
宋晓君捂嘴流泪,这一回是开心的泪水,见女儿过的好,她就放心了。
看完一封信的姜儒之,气的一拍桌子。
“兰宝,兰宝竟然结婚了!!”
宋晓君抹掉眼泪,嗔怪的推了他一把。
“结婚了咋了,我看了信里写的,人家小伙子不错,对咱女儿特别好,把钱都交给她了,听说还是军人呢,咱闺女一个人在那人生地不熟的,能有人关心她,让她依靠不被人欺负了去,有啥不好。”
她对这方面很开放,不觉得闪婚有啥不好,她也相信女儿的眼光。
姜兰从小锦衣玉食,不是个能受委屈的,肯定是对方各方面都不错,她才愿意嫁的。
姜儒之气鼓鼓的,把他看的那封信给妻子看。
“那个付文臣是个瘸子!她在信里问我治腿方法,你快看看吧。”
宋晓君没看到这封信,她接过,看完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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