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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少爷下乡几年,竟然学会讨价还价了,而且功底竟还如此深厚,比不过啊比不过。
温书却是高兴的不行,除了那几座临街的院子,他还买了几个小院子,自己住是住不过来的,可是,他可以租出去啊。
开学后来上学!的,拖家带口的肯定不少,家里条件一般的也就罢了,条件好一点的肯定会找更舒服一点的住处啊。
现在没人租不要紧,早晚会有人租的。
哎呀呀,他也要往包租“公”的方向展了。
再者,就算租不出去,这院子放在那也是升值的,等以后这些地方展起来,啧啧,他就要大财了。
“这么高兴?”柳凌问。
温书点点头,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越而来的过来人,自然知道囤几座房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毕竟在现代,那可是“一房难求”!
他那个时候若是能拥有这么多房子,估计做梦都会笑醒,更别提会因为没钱治病,只能暂时先拖着,然后去赚钱,结果钱还没有赚够就把自己拖死了。
穿越而来,家世显赫,吃穿不愁,他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京市有名的“温家小少爷”。
再加上前世赚的那点钱还没花就死了,他对于赚钱的执念,已经没有那么急迫了。
这辈子,他就想和凌哥平平淡淡的白头到老。
当然,钱还是要赚的,毕竟,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况且,他是真心觉得“包租公”这个角色十分不错。
稳定,风险小,最主要的是,不累,听着就觉得舒坦。
当然,他也知道,等改革开放开始后,想要赚钱很容易,随便倒腾点货就能赚个成千上万的,可惜,他没有经商的天赋。
更何况,家里人应该是不愿意他从商的。
所以,还是安稳的上个班,顺便赚点小钱钱吧。
想到这,温书拍了拍柳凌的肩膀:“等着吧,等我赚了大钱,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好啊,”柳凌笑得宠溺,“今天高兴,先去吃点香的?”
温书欣然同意:“好啊,我请客。”
两人去“全聚德”吃了烤鸭,作为一道宫廷名菜,“北京烤鸭”用料为优质肉食鸭,果木炭火烤制,色泽红润,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被誉为“天下美味”。
至于烤鸭的吃法,最常见的有三种,第一种吃法据说是由大宅门里的太太小姐们兴起的。作为大家闺秀,她们不喜吃味道比较重的东西,例如葱蒜,因此,她们喜欢将那又酥又脆的鸭皮蘸了细细的白糖来吃。
温书也是来到这里后,才明白在现代时,为什么每次吃烤鸭,会跟着上一小碟白糖了。
烤鸭的第二种吃法比较常见,就是甜面酱加葱条,配上黄瓜条、萝卜条,再用筷子挑一点甜面酱,抹在荷叶饼上,最后放几片烤鸭盖在上面,然后将荷叶饼卷起,真是美味无比。
至于第三种吃法,其实是为了符合部分人的口味,将片好的烤鸭蘸着蒜泥、甜面酱吃,在鲜香中更增添了一丝辣意,风味更为独特。
对于温书来说,第二种和第三种都能接受,他和柳凌两个人,一只烤鸭没够吃,又上了半只才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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