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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温书相比,孙宏,孙越两兄弟买的东西就少多了。
回去的路上,兄弟俩还帮温书背了一程。
温书很感激,将在国营饭店买来的包子分给兄弟俩一人两个。
兄弟俩没有拒绝,回到知青院后,送来一小块腊肉。
这样一来一往,交情不就有了嘛。
休息了一会,温书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
想到早饭,温书决定去给地里干活的柳凌,也送两个包子。
因为农忙,为避免耽误时间,中午是大队统一吃饭,想要吃饱基本是不可能的。
只是,温书的想法很好,奈何他不认识路。
于是以两颗水果糖为报酬,雇用在“家”看弟弟妹妹的“大姐”李丫给自己带路。
田间地头,坐着不少人在端着饭盒吃饭。
温书一个都不认识,面对众人的打量有些尴尬,只好加快脚步。
柳凌对温书的到来很是惊讶,对于温书递过来的两个包子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温书看了看泛着金黄色的田地:“这就是小麦吧。”
前世他就是农村的孩子,干过不少农活,算起来是有一些经验的,只不过现在换了具身体,娇生惯养二十年,若不熟悉一下,可能就会出现“脑子,会了;手,不会”的场面。
柳凌点了点头,快将手里的包子和饭菜吃完,拿起身边的镰刀走到温书身边,把镰刀递过去:“要试试吗?”
温书接过镰刀,颠了颠,试了一下手感,然后果断拒绝:“明天吧,我没戴手套过来。”
人贵有自知之明,他这辈子出身好又得宠,干的最“糙”的活,就是洗衣服袜子,没有万全准备,他不打算动手。
万一把自己弄伤了,他那“弱不禁风小白脸”的名声就要传出去了······
柳凌看了看温书修长秀颀的手指,下意识的觉得,这双手不应该干这些粗活。
“天气太热,你先回去吧,”柳凌道,“明天记得戴草帽和手套。”
温书眨了眨眼睛,眼神瞄到周围看热闹的村民,感觉自己就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连忙道:“那好,你好好干活,我先回去了。”
温书以平生最快的度远离众人的视线。
柳凌:这应该就叫落荒而逃吧。
下午美美的睡了一觉,温书躺在床上不愿起,怀念他最后一个美好自在(偷懒)的时光。
晚饭是温书准备的,他的手艺也是一般般,但是总不能让柳凌干一天活回来再给他做饭吧。
他是来“插队”的,又不是来当祖宗的。
既然是合伙,两个人就都得勤快些,这来乡下体验生活的日子才能过得下去啊。
将饭煮好放在锅里闷着,温书拿着砍刀和背篓去了知青院不远的大青山。
嗯,这座山就叫大青山。
“青山大队”就是这么来的。
温书上山的目的,是捡柴,老知青们人多,可以轮流去捡柴。
他们不行,他们人虽少,却都爱干净,做饭洗洗涮涮烧热水用的柴比他们少不了多少,自然要多往山上跑几趟。
最主要的是,这大东北,冬天那叫一个冷,时间那叫一个长,他们屋里又没有炕,冬天为了保暖需要烧火墙,自然需要提前准备好大量的柴。
温书没有捡柴的经验,只捡了一背篓干枯的树枝就回去了,估计都不够做一顿饭的。
即便如此,下工回来的老知青们见到,仍旧觉得很意外,这个新来的也太勤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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