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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除了鉴别好感厌恶,监察忠诚以外,多了一个功——生机复苏。
自己可以用戒指中储存的生命力量,滋润别人,以唤醒身体的生机,往小了说,可以增加自己的身体强度,往大了说,可以救死扶伤,让一些人多活一段时间。
在炎国,顶层的变动,权力的分配。
有时候,往往就是看那几个门生故吏遍布天下的老人,谁比谁能活,这也就是为什么,国手能在圈子里地位然。
直到车子停到市委大院,王青云才慢慢从实验中缓过来。
此时他的右手要比左手小上一圈,但是右手的爆力,他有感觉,最起码,是左手的三倍,轻轻捏皮肤,和正常皮肤一样,松软。
可一旦一下子用力,皮肤就会像牛顿流体一样,遇强则强,瞬间变得刀枪不入。
王青云想控制自己情绪,但幸福来得太突然,他握着谢嘉豪的手不自觉用力,谢嘉豪被捏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全身酥麻。
“嘉豪,今天你给我办了一件大好事,我欠你一个人情,先走了!”
王青云三步并作两步往家里跑,他现在就想见到自己的父母,给他们唤醒生命力。
边跑,王青云边用仅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呢喃:“爸,妈,儿子来了!”
重生的死亡阴影霎时褪去,两滴晶莹的眼泪从眼眶飞出,滴落在地。
冲到家门口,王青云止住冲势,深吸一口气,轻轻打开房门。
屋里静悄悄的,柔和的灯光,静静照在地砖上,乃至于窗外的细微风声,此刻都显得很清晰。
沙上,一个戴着蓝色围腰的女人靠着沙,已经睡着。
王青云看着沙上略微皱眉的母亲,定住脚步,他拿出手机看,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他白天给母亲说今晚会回来,没想到母亲一直等他,等到这个点。
在父母的教育中,母亲一直是唱红脸的存在,也许是时间久了。
这个在职场上理智,挪云握雾的女强人,开始有点溺爱自己,从私人套房,到额零用钱……
王青云到厨房里看,是自己最喜欢吃的红豆肉沫汤,除此外,还有一盘酱香肉丝、红烧土豆和豆花汤。
四个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
王青云能想象得到,老妈肯定推掉一堆工作,提前下班买菜做饭,但是自己迟迟不归,菜是热了又热,直到最后,实在太累,沉沉睡去。
王青云尽管小心翼翼,但是灶台点火的声音就像开关,沙上睡着的韩曼瞬间苏醒。
看到厨房里忙活的儿子,韩曼心里一喜,冲进厨房,把王青云往屋外推,边推边说道:“快去洗手,马上就能吃了。”
王青云乖乖听老妈的话去洗手,厨房又成了韩曼的自留地。
饭桌上,王青云明明已经有八分饱,但还是装出一副很饿的模样狂吃。
“妈,你今天炒的肉丝又比上次好吃了,你是不是去偷师学艺去了?”
“贫,我还嫌葱子放少了,不够鲜呢。”
“妈,差不多得了,咱们门口开馆子的要是有你三分真传,早就开分店了。”
……
韩曼看着儿子吃得一点不剩,尽管知道儿子有撑的成分,但是她真的好开心。
经历上次喝酒以后,儿子一下子性情大变,她这个当妈的心里,比热锅上的蚂蚁还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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