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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精血琥珀(第1页)

在吴子煜的印象中,自己在天台上捡到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好东西,谁会丢到天台上?

吴子煜下班骑车回家的这一路,他都在仔细琢磨头脑中突兀出现的那些人,那些事。不过等他把头脑中的那些人那些事,认真梳理了一遍后,他才略微猜到了一点自己身上生的事。

自己认为的塑料假玉,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塑料,也不是什么玉,而是一枚琥珀。而且是一位修真界大宗师本命精血灌注的琥珀。

年少少年得志,高中三甲进士。学文师从阳明公。跟随恩师,上马管军,平定宁王内乱;下马管民,官场纵横驰骋;历经官场沉浮,后来因为爱妻和恩师的接连去世,才心灰意冷,一心求道。

做官未有大建树,没有位极人臣,却在修真上显出了他的无上天赋。接连突破修真界最难的四大门槛,踏入筑基境界。而且在筑基后,又一路高歌猛进,结金丹,成元婴,虚神,凝体,乃至乘鼎,成为一代修真界的无上高手。

就连当时神龙见不见尾的通微显化真人都盛赞他:古往今来第一修真天才,能开宗立派的一代大宗师。

不过就是这么一个天才横溢的宗师级高手,却在马上踏入大乘飞升的雷劫中陨落,在临死之时,把自己一生的修为和记忆融入他的一滴精血中,又注入到他胸前的这枚琥珀中。

这些都不是让吴子煜最惊奇的,最让他惊奇的是,这个修真界的大宗师,跟自己的名字一个字不差。

这枚被注入了修真大宗师精血的琥珀,呈现血红色,又叫精血琥珀。

这简直就跟讲故事一样,吴子煜都怀疑这不是自己平时看书多,以致产生了幻想的缘故。

但是这种感觉太过真实,就像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一样,而且自己好像还知道了很多东西,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好像这些东西原本就生在自己脑海里一样。

吴子煜原本可不会这些东西,吴子煜是理科生出身,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死记硬背的古文,而且还是狗屁不通,毫无章法可言的文言文,当然这只是吴子煜自己的想法,但是现在这些古文在吴子煜脑中出现,他才体会到原来文言文竟然可以做的这么美,这么简洁明了。

要知道吴子煜对这些东西本来是没有半点天赋,现在却突然懂了,他就知道在自己身上一定生了一些自己还不能完全理解的神奇的事。

吴子煜脑中记得最深的却是一篇叫做《长生经》的书: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馀成岁,律吕调阳,*******。

本来以吴子煜的古文水平,就算是杀了他,他也看不懂这本经书的意思,但是现在读一遍,吴子煜立刻就明白了这本《长生经》的意思。

这本《长生经》,是恩师阳明公的挚友通微显化真人张三丰赠给精血琥珀那人的,说他跟道家有缘。

“伤逝恩师,恸别妻子之后,偶然拿起这本经书,却在经书中现了自己以前从未接触的另一片天地,从此他踏入修真的大门。

短短十年间,他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踏入筑基门槛,紧接着他奇遇不断,结金丹,成元婴,虚神,凝体,乘鼎,达到了古往今来少有的修仙者所能达到的高深境界。”

当然,即使融合了这些记忆的吴子煜,他也不认为什么雷劫、飞升一说真有其事,这是现代社会,什么都讲究科学,那些神话传说、神鬼故事,大部分都证明是人的幻想,包括这什么雷劫、飞升都是无妄之谈。

根据吴子煜的想象,这个跟自己同名的书生,牛逼吹的挺响,又是筑基,又是元婴的,最后还雷劫湮灭,虽然他留下了他修真求道的具体经历,不过吴子煜还是不会相信的,他宁愿相信这是一个书生官场失意后的自我麻醉。

但是吴子煜却知道那个消失不见的精血琥珀肯定是个好东西,要不然它不能凭空热,而且热的同时,只是自己接触它的手感觉灼热,靠近琥珀的大腿却没感觉到任何的热量,而且就算是手被琥珀烫了后,吴子煜也没现手有任何的异样。

虽然无法真的修仙,不过自从跟这精血琥珀融合后,吴子煜感觉自己的的确是变了很多。最明显的改变是胆子变大了,一言不合,随即出手。以前他是个乖孩子,从小到大甚至都没打过架,更没流过血,但是刚刚他自己都不敢想象带头打架的事是自己做的,而且自己还有这么好的身手?

要是真像精血琥珀里说的那样,他历经奇遇,杀人如杀鸡,虽然吴子煜不相信他真的又是金丹,又是元婴的,但是却可以肯定一点:他身手肯定不错。自己刚刚打架的身手,的确是沾了精血琥珀的光。

吴子煜只感觉自己胆子大了,其实他不知道由于精血琥珀融入身体,自己的精、气、神全都生了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不是一下子就能表现出来而已。

想了这一路,吴子煜骑着他的自行车,也离自己住的房子不远了。

吴子煜租住的房子在沙子口镇边的村里,属崂山区郊区,位置虽然偏点,不过房子却不错,排列整齐有序,村里大部分都盖上了二层小楼,再加上前面还有个大院子,就跟小别墅一样。

这里有很多在市南区、崂山区上班,却在就近租不起房子的人过来租住,这里距离市区并不远,公交车又方便,最主要是价格便宜,适合一些经济上窘迫的年轻人和外来打工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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